新华社北京8月3日电 国家生长刷新委、财务部、国家能源局3日团结宣布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制度,明确绿证适用规模,规范绿证核发,健全绿证生意营业,扩大绿电消耗,完善绿证应用,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笼罩。
通知明确,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情形属性的唯一证实,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耗的唯一凭证。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耗凭证,用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耗量核算、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耗认证等。
在规范绿证核发方面,通知提出,对天下风电(含疏散式风电和海优势电)、太阳能发电(含漫衍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通例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所有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笼罩。对存量通例水电项目,暂不核发可生意营业绿证,响应的绿证随电量直接无偿划转。对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通例水电项目,核发可生意营业绿证。
通知要求,进一步施展绿证在构建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低碳情形价值系统、增进可再生能源开发使用、指导全社会绿色消耗等方面的作用。推动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施展先行带举措用,稳步提升绿电消耗比例。强化高耗能企业绿电消耗责任,按要求提升绿电消耗水平。支持重点企业、园区、都会等高比例消耗绿色电力,打造绿色电力企业、绿色电力园区、绿色电力都会。